申报2006年度“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6-01-18浏览次数:44

  据教育部教外司欧[2006]4号《关于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函,为进一步支持中德教育科技交流与合作,切实支持两国对口高校开展“强强合作”,特别是支持那些已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与课题的院校、重点学科基地以及与德国高校及科研机构联系密切、合作较好的高校巩固和发展其对德教研合作关系,根据中德文化交流计划及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的协议,教育部将继续与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及DFG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在2006年内将派遣60名学者赴德学术交流或开展合作研究。我校历年被此项目录取的人数均占较大比例,望各院系根据申报要求,积极推荐人选。 
有关申报情况为: 
一、项目资助对象: 
  此项目主要资助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与德方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承担者。 
  两年内曾获得德国上述两个机构(DAAD及DFG)奖学金、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员没有申请资格。 
二、项目期限: 
  此项目在德期限为一至三个月。 
三、项目上报方法: 
  申报材料由学校遴选后,统一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不全者基金委不予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上报材料时,同时将评审费500元/人交付国家留学基金委基金委财务部。 
四、东南大学申报方式: 
   东南大学的学者可经院系同意后,向校国际合作处咨询与申报。 
   校内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2006年2月15日。 
五、申报材料: 
  1. 填写《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向国际合作处领取),请不要同时申请两个项目。 
  2. 学校推荐公函。 
  3. 如与德国高校(科研机构)已有校际合作协议,请附协议中、德文文本的复印件一份。 
  4. 申请DAAD项目者,填写DAAD申请表(请加贴照片);申请DFG项目者,填写DFG申请表,所有申请者务必附上英文或德语的下列材料:     个人简历     发表文章列表     详尽的研修计划     时间计划及行程安排     德方(意向性)邀请信(至少是传真件,电子邮件无效)申请表所附材料均一式两份。 
六、基金委选拔程序与候选人享受待遇 
  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各校提出的项目申请报告,经审核合格者将纳入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具体项目或课题的执行人将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渠道,项目或课题执行人应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签约派出手续(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在德期限一至三个月,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德享受DAAD或DFG研究奖学金。 
七、项目安排与出国时间: 
  项目或课题执行人在国外的合作接待单位、住宿以及出国手续等事宜均由项目或课题执行人根据双方交流协议自行联系落实,其出国时间安排在申请年度内,即2006年内。 
八、东南大学牵头选拔单位: 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郝庆九   联系电话:83792412, 83793092   


                                国 际 合 作 处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五日